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推动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营造学术氛围,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在学院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项目、省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项目
1.培育数量
本期课题设重点培育课题2项,一般培育课题6项。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等项目均可申报。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申报人为嘉兴大学太阳成集团tyc234cc在编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申请青年项目,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5。
3、经费资助与期限
资助方式:以学院自设课题形式给予资助。重点培育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一般培育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学院培育课题立项后拨付30%;课题正式立项国家级项目后,下拨至100%。一般培育课题如果获国家级项目立项自动升格为重点培育课题并参照重点培育课题给予资助。资助费用原则上只能用于课题预研,如论文版面费、专家指导费等。
本资助项目期限至2026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结束,不可延期。到期未提交国家基金申报材料者,撤销该项目,收回结余经费,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培育项目。(备注: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等项目需学校报出才认定为“已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由申报系统报出即可认定“已申报”。)
二、社科成果奖
1.培育数量
省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
2.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必须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和申报成果必须符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3、资助经费与期限
入选的成果学院将资助1万元经费对其进行培育。资助费用原则上只能用于对该成果的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等内容进行提升和完善。
本资助项目期限至2026年省哲社奖申报工作结束。到期未提交报奖材料者,撤销该项目,并追回资助费用。
三、高水平学术成果
1.培育数量
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数量为7-10项。
2.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必须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A类专著;
必须是嘉兴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3、资助经费与期限
入选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学院将资助1-2万元经费对其进行培育。资助费用原则上只能用于发表或出版该成果的版面费或出版费。发表学术论文五类最高资助1万元/篇;发表学术论文四类及以上最高资助1.5万元/篇;出版A类专著最高资助2万元/部。
本培育项目结项要求为高水平学术成果在2026年12月31日前出版或发表,资助项目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未能结项者,撤销该项目,并追回资助费用。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6年国家级项目培育申请表》(附件1)和《各国家级项目申请书》(各申请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培育申报表》(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234cc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申请表》(附件4),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党政办崔晓娟老师处。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六、附件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6年国家级项目培育申请表
附件2:各国家级项目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
附件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培育申报表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234cc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申请表
附件5:青年项目申报年龄要求
联系人:崔晓娟
联系电话:83643026